中級房地產輔導資料:相關稅收
稅種 特點 納稅人 征稅范圍 計稅依據 稅額標準
營業稅 ①征收范圍廣
②計算簡單
③同一行業稅率固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 營業額 銷售不動產的稅率為5%
城市維護建設稅 ①稅款專款專用
②屬于附加稅
③稅率有區別 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 應納稅額=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 納稅人在市區:7%
納稅人在縣城、鎮:5%
其它地區1%
教育費附加 應納稅額
稅種 特點 納稅人 征稅范圍 計稅依據 稅額標準 應納稅額
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5%
20%
15%
個人所得稅 所得人為納稅人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合理費用-有關稅金 20%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印花稅 ①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②征收范圍廣泛
③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④稅負數量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立合同人
立賬簿人
立據人
領受人 ①經注合同
②產權轉移書據
③營業賬簿
④權利、許可證照
⑤其它
⑥土地租賃合同不繳納印花稅 從價計稅
從量計稅 五檔
1‰、0.5‰、0.3‰、0.05‰、0.03‰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和商品房銷售合同采用千分之五的稅率,房屋租賃合同采用千分之一的稅率
【重要考點】個人轉讓住房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實際成交價格作為轉讓收入
應納稅所得額=房屋實際成交價格-房屋原值-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有關合理費用
房屋原值
商品房——購置該房屋時實際支付的房價 相關稅費
自建住房——實際發生的建造費用 建造和取得產權時實際繳納的相關稅費
經濟適用住房(含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購房人實際支付的房價款 相關稅費 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已購公有住房——原購公有住房標準面積按當地經濟適用房價格計算的房價款, 原購公有住房超標準面積實際支付的房價款 按規定向財政部門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及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