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保險合同
.1 保險合同的形式
保險單-正式的保險合同
保險憑證-簡化的保險單,保險憑證的法律效力優于保險單的效力
暫保單-臨時保險證明
投保單-投保人向保險人的書面要約
批單-變更憑證
.2 保險合同的內容
保險標的-被保險的對象
保險價值-房地產在投保時的實際價值
保險金額-賠償的最高限額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
保險費
違約責任
5.3 保險合同的訂立、變更與終止
訂立
保險公司發給保險單或保險憑證時成立
變更
對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條款的修訂
是合同內容或主體的變更
終止
自然終止
履約終止
合同無效
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