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寧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58名事業編制教師的通知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教育局直屬13所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擬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的學校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全民事業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一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招聘學校的簡介情況具體詳見相關學校網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學校、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具體詳見附件1.
注:年齡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報考人員中已具有事業及民辦學校在職教師身份人員需要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月14日至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電話、聯系人詳見附件1.
3、報名辦法:先從寧波教科網(http://www.nbedu.net.cn)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2),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攜帶學生證)、教師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相關證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5、根據往年報考情況,認定效實中學的高中音樂教師崗位,寧波外國語學校的西班牙語、德語教師崗位,寧波市慈湖中學的高中美術教師崗位,寧波市職教中心學校的軌道、機電教師崗位,寧波旅游學校(寧波市甬江職業高級中學)的服裝專業教師崗位,寧波經貿學校的物流、樓宇智能、電子商務教師、法學教師兼法務員崗位,寧波市聾啞學校的美術教師崗位,寧波外事學校的外事辦翻譯崗位和國貿雙語教學、鋼琴專業、舞蹈專業、聲樂專業、表演兼普通話專業、競技體育、舞蹈毯功實訓指導、銅管樂隊或弦樂指揮教師崗位,共21個專業教師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本招聘公告將同期在中國教育人才招聘網(http://www.edurc.cn/)上發布。
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1月23日前在寧波教科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領取準考證的時間以及考試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