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招聘1名中學教師的通知
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2013年公開招聘優秀教師的公告
根據我區教育發展的需要,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教育資源,我局將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號令)和市、區關于事業單位進員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職位: 中學地理教師1名。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需要;
4.無違法違紀行為;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含從化市、增城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印發關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調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穗府〔2003〕72號)中附件第四條規定的準入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備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具有地理專業中學高級教師資格; 3.必須持有中學教師資格證;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年齡均計算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5:00時(不少于3個工作日,雙休日、節假日不對外辦公)。
2.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廣州市黃埔區大沙東路333號區機關辦公大樓634室。聯系電話:82378925、82378939.
3.提交材料:(提交材料請按下列順序排序并裝訂)
(1)《黃埔區教育局公開招聘優秀教師報名表》(見附件)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教師資格證、結婚證、本人及配偶(含隨遷家屬)戶口簿等的復印件(A4紙),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原件(須由本人計生情況主管部門認定有無違犯計生規定的情況鑒定)。
(3)提交同底大一寸正面彩色證件照2張及四寸全身照1張。
4.相關業績材料、證件復印件(A4紙)。非廣州市常住戶籍已婚應聘人員還須同時提交配偶的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技術崗位等級證)等復印件(A4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