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更換、補辦資格證書(合格證書、成績通知單)的范圍
專業技術人員在我中心領取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全國職稱外語考試證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山西省職稱外語(古漢語、醫古文)合格證書(成績通知單、有效期內),凡出現下列問題的均屬更換、補辦證書的范圍:
1、證書中持證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名稱、頒發日期等項目打印有錯誤的;
2、因意外原因,造成上述證書污損或遺失的。
二、更換、補辦資格證書(合格證書、成績通知單)的程序
(一)更換資格證書(合格證書、成績通知單)的程序及辦理時限
1、下載《資格證書更換申請》表并按要求填寫。
2、當事人攜帶《資格證書更換申請》表、需要更換的證書、《合格人員登記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身
份證或工作證、駕照)、一張與原證書照片同底板的2寸照片到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證書管理部(簡稱證管部)
辦理{補辦全國職稱外語證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山西省職稱外語(古代漢語、
醫古文)合格證(成績通知單、有效期內)不需要提供《合格人員登記表》}。
3、證管部人員對當事人的材料進行確認、登記。
4、依據補發證書的規定修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數據,打印新證書內容。
5、通知當事人持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或工作證、駕照)到證管部領取新的證書。
6、由于當事人個人原因或使用不當造成證書必須更換的,在領取證書時,當事人要交納證書工本費。
7、辦理時限:在規定的辦理時限內,從提交申請到辦理完畢需要10個工作日(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