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經濟師考試經濟基礎知識之財政收入概述
1、財政收入的原則:1)發展經濟,擴大財政收入來源的原則;2)兼顧國家、企業和個人三者利益關系的原則;3)規范政府間收入與分配關系的原則。
2、制約財政收入規模的根本性因素是:經濟發展水平
3、按取得財政收入的形式分類,通常將財政收入分為:稅收收入、國有資產收益、國債收入和收費收入
4、稅收收入按征稅對象的不同可分為:流轉稅、所得稅和財產稅;稅收按計量標準劃分,可分為:從價稅和從量稅;按稅負能否轉嫁可劃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按稅收管理權限和使用權限可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和地方共享稅。
5、直接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財產稅
6、中央稅:消費稅、關稅
7、地方稅:契稅、房產稅、耕地占有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8、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證券交易印花稅
9、影響財政收入規模的因素主要有:經濟發展水平、收入分配政策和價格等因素
10、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強制性是實現稅收無償征收的強有力的保證,無償|性是稅收本質的體現,因定性是強制性和無償性的必然要求。
11、威廉•配弟提出稅收四原則:公平、確定、簡便、節省
12、亞當•斯密提出稅收原則:平等、確實、便利、最少征收費
13、瓦格納粹課稅原則:財政政策原則、國民經濟原則、社會公正原則、稅務行政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