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2012年蘇州地方經濟師的評審條件(試行)
根據《蘇州地方職稱工作意見》及有關規定,對地方經濟師評審條件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敬業精神,積極為地方現代化經濟建設服務。
二、學歷和資歷
申報地方經濟師任職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專學歷,取得助理經濟師職稱三年以上。
2.中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助理經濟師職稱三年以上(職業高中、技校、高中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十二年以上,取得助理經濟師職稱四年以上),經大專水平考試合格,可申報評審。獲得國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認可的大專專業證書,或電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六門以上單科結業證書者可免試。
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四年;大專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六年,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
中專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十年;職業高中、技校、高中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十五年;無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二十年,以上人員須參加市職稱辦認可的相應級別的專業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可直接破格申報中級職稱。
三、工作能力和經歷
申報地方經濟師應具有相應的經營管理經驗,較高的專業水平,熟悉國家現行的有關經濟法規并能在工作中加以運用,為本企業的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在任助理經濟師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體組織實施完成市、區級以上新產品開發的企業主要經營者,經主管財務部門認可,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在創優新產品工作上成績顯著,為蘇州市以上主管部門認可,產品市場較好,優新產品產值占本企業總產值50%以上。(年創利稅100萬元以上)。
2.在縣級市、區范圍內屬經營好、效益好、有影響的骨干工業企業(年銷售額3000萬元左右,年創利稅300萬元以上),或流通行業(年銷售額1億元左右,年創利稅1千萬元以上)中擔任企業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二年以上,任職期間工作突出,對企業發展有較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