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檢、考察
考核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擇優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考核合格人員中擇優遞補。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麗水市政府網、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麗水教育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專業)規定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后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指導、監督下,由麗水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麗水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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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