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通過審核人員名單將于報名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主頁招聘欄公布。
(二)筆試
筆試內容以招聘職位所要求相關知識、技能為主,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分值為100分,60分及格線,不及格者不予聘用。筆試時間、地點請留意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主頁招聘欄。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主頁招聘欄公布成績。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10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復核人員名單,若不足規定比例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復核
進入資格復核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到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復核。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資格復核通過人員進入面試。
廣州美術學院附中輔導員考核小組(小組成員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5人)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分值為100分,75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不予聘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最終成績=筆試成績*30% 面試成績*70%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的最終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予聘用。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綜合考察?疾靸热葜饕ㄕ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和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應聘的,可依次遞補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七、有關問題說明
1、崗位任職條件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必須在報名截止日或之前取得。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在報名截止日或之前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
2、崗位任職資格條件中提到的CET6級為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5分及以上。
3、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廣州美術學院紀委辦(監察處)負責監督。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及最新通知,請瀏覽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網頁,網址http://rsc.gzarts.edu.cn/zpbm/。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39362160(廣州美術學院人事處)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39362018(廣州美術學院紀委辦、監察處)
廣州美術學院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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