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
1.組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由市紀委參與監督,考試以說課的方式進行。
2.內容。2012年我市高中學校使用的教材。
3.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4.考試安排。2013年1月11日上午8:30在東陽市教師進修學校舉行。考生須在2013年1月11日上午8:00前到教師進修學校指定地點集中等候,逾期作放棄處理。
5.本次考試成績只在本次教師招聘錄用時有效。
(三)錄用與簽約
1.錄用
(1)各學科最低錄用分數線為70分;
(2)70分及以上者,根據本人填報的學科崗位,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后一名如成績相同的,專家組組織面試確定錄用人員。
2.簽約
被錄用的考生應在考試當天與聘用學校簽約就業協議書,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缺額人數按成績高低(合格分以上)替補。已經和其他單位簽約的畢業生,不能在規定簽約時間內解除其就業協議的不予簽約。
四、就業安排
被錄用人員應于2013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
五、其他事項
1.在錄用過程中,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如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的,應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報考者有不符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的或弄虛作假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2.招聘工作結束后,如遇擬聘用人員變動,不再依次替補。
3.在本次招聘中被錄用的考生如放棄簽約的,不得再參加2013年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錄用。
4.非師范專業畢業生錄用后一年內須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
5.本公告由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陽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660006 監督電話:86675715
市紀委 監督電話:86655369
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陽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