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報名情況,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資格。
報名人數超過1:1比例的,按照學歷層次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及985院校、211院校、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省級三好學生、校級優秀學生干部、校極三好學生、獎學金獲得者、其他榮譽稱號獲得者依次優先的原則,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依次篩選確定考核人選。報名人數達不到1:1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作相應調整。
(三)考核
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成立考核組進行考核,每考核組3-5人。考核內容主要是認定考核人選提交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以及綜合素質測評。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在校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能力、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綜合素質測評主要采取考核組與考核人選面對面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核人選的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與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考核組對考核人選進行客觀評價并給予賦分,賦分情況當場對考核人選公布。
考核結束后,按照考核人選在校主干課程平均成績合格占40%、綜合素質測評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核得分,按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擬聘用人選。
(四)審核
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交的考核報告及擬聘用人選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體檢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依次進行等額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對于資格審查、考核、審核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合格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享受所在單位的各項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組織實施與監督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工作在臨淄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中共臨淄區委組織部、臨淄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中共臨淄區紀委、臨淄區監察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
中共臨淄區委組織部 0533-7220677
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33-7223131
臨淄區教育局 0533-7182220
監督電話: 中共臨淄區紀委 0533-7220357
本公告由中共臨淄區委組織部、臨淄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