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房地產輔導資料:房地產征收前提條件
一、公共利益的界定
房地產征收的核心是不需要房地產所有權人的同意而強制取得其房地產。必須保證公共利益的正當性以及征收權行使的公共目的性。
二、公共利益的特點
(1)公共利益是客觀的。
(2)公共利益是共享的。
(3)公共利益是不確定的。利益內容的不確定性和受益對象的不確定性。
(4)公共利益不同于國家利益或政府利益。
三、商業利益與公共利益的關系
即使商業利益可能同時構成公共利益,也要嚴格限制其范圍,那些嚴重損害私人生存的“公共利益”不能成為征收的理由。
例題1:房地產征收的核心是( )房地產所有權人的同意而強制取得其房地產。
A 需要 B 不需要 C 征求 D不征求
答案:B
解析:房地產征收的核心是不需要房地產所有權人的同意而強制取得其房地產。
例題2:下列( )是公共利益的特點
A 公共利益是客觀的 B 公共利益是共享的 C 公共利益是不確定的
D公共利益不同于國家利益或政府利益 E 公共利益可以是嚴重損害私人生存的公共利益
答案:ABCD
解析:即使商業利益可能同時構成公共利益,也要嚴格限制其范圍,那些嚴重損害私人生存的“公共利益”不能成為征收的理由。公共利益的特點: (1)公共利益是客觀的。 (2)公共利益是共享的。 (3)公共利益是不確定的。利益內容的不確定性和受益對象的不確定性。 (4)公共利益不同于國家利益或政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