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根據考調崗位計劃名額和總成績(60分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對象。由湄潭縣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教學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核報告,并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對象。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及考核結果,由湄潭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考調聘用人員,并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湄潭教育網等媒體公示。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考調規定和考試紀律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考調聘用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辦理調動手續
按教師人事管理權限于2013年秋季學期開學前辦理調動手續。堅持“空崗聘任,薪隨崗變”的原則,兌現相關的工資待遇。考調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調入單位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調回原單位工作。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考調工作的領導,特成立“湄潭縣2013年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肖 勤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王仁江 縣政府辦副主任
劉 劍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局長
陳貴方 縣監察局局長
潘應松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程升國 縣編委辦主任
劉明華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陳守東 縣保密局局長
曾應慶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汪 忠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曹學良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姜詠梅 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教育股股長
李易覺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科技局,由劉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姜詠梅、李易覺二位同志為辦公室成員,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聯系電話:0852—4229221(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監督
考調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實施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對在考調工作中發現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舉報電話:0852—4221073(縣紀委、監察局)
0852—4229221(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人事教育股)
八、本簡章由湄潭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湄潭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