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記分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考核。進入考核的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優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再次面試,確定名次進入考核。
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 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獎勵加分。
1、考試形式及內容
(1)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內容為考調學科崗位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筆試工作結束后,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公示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按報考崗位計劃1: 3的比例,由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為說課,內容為考調學科崗位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著重考察考生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儀態、行為舉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基本功、教學特色及師德師風等教育教學活動過程。考生說課準備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面試工作結束后次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湄潭教育網等媒體公布。公布內容包括筆試、面試成績、獎勵加分和總成績。
2、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
面試時間:2013年1月23日上午9:00開始
3、考試地點
筆試、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1月19日下午16:00—18:00.
5、領取準考證地點:湄潭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