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下半年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公開招聘90名人員的通知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2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2012]11號)以及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工作需要,經上級部門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9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從學校學科發展和師資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出發,通過引進高層次人才,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提高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和水平,為建設省內一流、國內知名、國際有影響力的高水平大學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人才引進的要求如下:
第一層次(學術領軍人才):兩院院士、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入選人員、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
第二層次(學術拔尖人才):學術水平國內領先,能負責本學科建設工作,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突出的學術成果,在本學科領域有一定的知名度,與國內外同行有著廣泛的學術交往,具有教授專業技術職務或已被海外知名高校聘為教授職務,曾擔任學科(或學科方向)、省級團隊帶頭人,年齡在55周歲以下。
第三層次(學術骨干):具有博士學位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博士生導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和學術組織能力,研究方向為學校重點建設學科(專業)、傳統優勢學科(專業)和新興學科(專業)。
第四層次(博士畢業生):國內知名大學、研究院(所)畢業的應屆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學術發展潛力,本科階段的專業學習方向與碩士、博士階段的學術研究方向具有一致性,已經取得了顯著的學術科研成果。
二、引進待遇
學校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提供安家費、科研啟動費、工作用房(或住房補貼)等待遇,并根據需要建立專門的工作室、實驗室,配備工作助手,配備相應的教學、科研、辦公條件,視情況解決配偶工作。具體待遇標準如下:
第一層次:兩院院士、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待遇面議,由學校黨委會審批,配偶可隨調。
第二層次:提供150m2左右工作用房一套(或者60至70萬元住房補貼),安家費10萬元,科研啟動費30萬元(文科10萬元),學科建設費(自主支配,相關學科共享)100至200萬元(文科30至50萬元),學校視情況聘為內聘二級教授或三級教授,協助解決配偶工作。
第三層次:
具有教授職稱的博士(博導):提供150m2左右工作用房一套,安家費8萬元,科研啟動費15至20萬元(文科5至8萬元),視情況解決配偶工作。
具有副教授職稱的博士:提供120m2左右工作住房一套,安家費5萬元,科研啟動費10萬元(文科3萬元)。
第四層次:
應屆博士(雙證):
航空航天類相關專業:提供120m2左右工作住房一套,安家費5萬元,科研啟動費5萬元。
其他專業:提供100m2左右工作住房一套,安家費3萬元,科研啟動費3萬元。
注:
1.航空航天類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本碩均為國家重點航空航天類院校畢業、雙證):安家費3萬元。
2.團隊引進:安家費及住房(或住房補貼)待遇參照以上條款執行,科研啟動費配套,并為團隊提供100至200萬元科研啟動費(包括實驗室建設及設備購置費用)。
3.個別業績突出人員待遇問題另議。
4.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第一個聘期內享受由學校提供的臨時過渡工作用房(或租房補貼)。第一個聘期考核合格,與學校簽訂下一聘期聘任合同(協議)的人員,可享受由學校提供的工作用房(如享受待遇為學校住房補貼,考核合格后分七年按月發放);第一個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續簽聘任合同(協議),如繼續留在學校工作,可參照學校的相關規定根據考核結果享受相應崗位待遇;如離開學校,應按比例返還學校提供的安家費、住房補貼,歸還固定資產、退還剩余科研啟動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