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佛山順德區中小學面向社會招聘教師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府令第139號),結合順德教育實際,現就2013年順德區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教師,確保錄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對象
根據我區學校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要求,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的2011年、2012年畢業生)和在職人員擇優招聘教師。區內在編在冊教師不得報考。
三、招聘計劃
2013年順德區中小學師資需求計劃(面向社會)見附件1.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思想品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遵紀守法,樂于奉獻。
(二)教師資格: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屬于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的引入教師,確實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須在引入后1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三)年齡:中學(職業技術學校)教師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若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為45歲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小學教師35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若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為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學歷:到我區完全中學、普通高中任教的或到職業技術學校任教文化課的,必須為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到我區初級中學任教的或到職業技術學校任教專業課的,必須為本科以上學歷;小學引進教師,除順德生源(順德生源是指參加普通高考時戶籍為順德籍的生源)畢業生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外,其他的必須具備本科以上學歷。特殊教育學校引進教師,屬于特殊教育專業的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其他的必須具備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必須對口。
(五)職稱:在職引入的教師(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除外),參加工作時間在6年以上的要求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參加工作時間在5年以內的要求具有初級職稱。
(六)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七)其他條件:
1、屬于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非順德生源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重點師范院校、“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師范學院(指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且限于面向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的學科)畢業。
(2)碩士研究生或雙學士。
(3)綜合考評成績(或學業成績)排名在年級畢業生總數前15%比例內或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2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學籍成績表和有關證明)。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或團委)干部任職經歷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書或任職文件)。
(5)專業院校畢業并有特殊專長的優秀畢業生。專業院校是指音樂、美術、體育等方面的專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