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基礎考點:信用
1、信用的定義、存在的前提及本質特征
(1) 信用的定義
① 是指債權、債務關系及其所表現的全部經濟現象,乃是資金盈余者把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貸放給資金短缺者。
② 信用是以償還和付息為條件的借貸行為。這種借貸行為是以收回為條件的付出,以歸還為義務的取得。
(2) 信用存在的基本前提
① 無論是實物借貸還是貨幣借貸,信用產生的基本前提條件都是私有制條件下的社會分工和大量剩余產品的出現。
② 私有制是貨幣與信用存在的共同前提。
(3) 信用的本質特征
① 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貸行為,是以償還和支付利息為條件的。
② 信用是價值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是單方面的價值運動。
③ 信用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④ 信用是與商品、貨幣經濟緊密相聯的經濟范疇。
2、信用的作用
(1)信用促進社會總需求的擴張與緊縮——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
(2)信用的存在降低了交易成本,方便了交易行為。
(3) 信用是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得以有效貫徹實施的橋梁——信用中介機構和信用中介。
(4)良好的社會信用關系可以保證信用主體的行為具有長期性和可預測性。
3、信用的形式
(1)按債權人與債務人結合的特點分類的信用形式,信用活動主要有兩種基本方式:
① 直接信用:資金供求雙方直接建立金融聯系,不需要中介。
又叫直接金融、直接融資;
方式:發行股票或債券;
直接信用方式包括:商業信用、公司信用、國家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