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考核分初試、復試兩個步驟進行。
1、初試采用分專業統一筆試的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在市紀委、市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試卷均為百分制,統一閱卷。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復試的人員名單。對所有入圍復試的人員要進行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試人員。如果人數不足1:3的比例,該崗位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復試。
我市生源地的2013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不需初試,資格審核通過后,在1:3的比例外,直接進入復試。
2013年1月26日下午14:00-17:00,需初試的應聘人員憑報名回執單和身份證到市圖書館(蒼梧路56號)領取準考證?忌鷳{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2013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復試:在市紀委、市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復試按照招聘崗位進行分組,采用編寫教案、上課、答辯等方式相結合的辦法,其中部分崗位還需加試專業技能或實踐考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隨機抽取有關專家組成評委組和上課的學生共同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定。復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并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復試總分未達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復試計分辦法:
中學崗位:上課成績=評委評價分×80% 學生評價分×20%;
小學崗位:上課成績=評委評價分×90% 學生評價分×10%。
其他需加試專業技能或實踐考核的崗位,計分辦法如下:
復試成績=上課成績×50% 專業技能(實踐操作)考核成績×50%;
其他不需要加試的專業,上課成績即為復試總成績。
復試時間:2013年1月29日-30日
復試地點:另行通知
五、錄用
每個崗位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 復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遇總成績分數相同,則復試成績高者優先,復試成績相同的評委評價成績高者優先,若依然相同,需進行加試)。體檢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缺額時,則在應聘該崗位且達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者,經市人社局辦理審批錄用手續后,用人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擬錄用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本人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符合應聘條件第1項、第2項的人員)等相關材料,待檔案審核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人事關系手續。
附件: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