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關事項
(一)2013年順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按順德生源專場公開招聘、定向招錄和普通公開招聘三個批次先后進行。招聘單位如在先行批次招聘中未滿足用人需求,須繼續參加下一批次招聘工作。應聘人員如在先行批次中未被錄用,仍可應聘下一批次的崗位(學科)。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可采取“綠色通道”制度,經面試符合崗位要求后,可免招聘程序中的筆試環節,擇優錄用:
1、符合區政府辦《印發佛山市順德區吸引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的通知》(順府辦發[2012]70號)條件并經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的高層次人才。其中與我區中小學教育人才招聘較為密切的有以下三種高層次人才:
(1)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2)具有技師以上職業技能資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者省級技術能手、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3)在國內“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國家重點學科就讀,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大學生:①獲得本院(系)一等獎學金兩年以上的在讀生;②被評為學校優秀大學畢業生的畢業生。
2、參加全國職業技能競賽獲獎或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或全省)職業技能競賽獲一等獎的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等短缺專業人才。
3、順德生源的國家免費師范畢業生。
(三)2011年、2012年的順德生源畢業生,已在順德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辦理人事代管手續的,其招聘條件視同順德生源應屆畢業生處理,且可納入順德生源專場公開招聘范疇。
(四)順德生源專場公開招聘、定向招錄與普通公開招聘的擬錄用人員體檢安排由區教育局組織,統一時間進行。
八、工作紀律與監督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鎮(街道)、招聘單位分別成立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和組織實施教師招聘各項工作,及時處理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教師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加強紀檢監督,區、鎮(街道)分別成立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紀檢監察組,對教師招聘過程實施全面監督,確保各個環節的公正性與規范性。從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及報告制度,報送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在順德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