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筆試。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對象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同一崗位(學科)招聘職位數只有1人的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職位數3:1的比例,同一崗位(學科)招聘職位數2人及以上的按照一定的差額{即筆試人選數=(招聘職位數×2) 1},由鎮(街道)、區屬學校匯總后統一向區教育局推薦參加筆試人選,報送人員信息與面試成績。同一崗位(學科)招聘職位數2人及以上的,若推薦參加筆試人選數未達到上述指定的差額的,則按上述標準相應減少招錄人數。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學科)。
筆試由區教育局組織,以閉卷形式進行。實行全區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基本文化素養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等知識。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區教育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全區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報考學校和崗位(學科)從高到低排序。
5、體檢。
按面試占60%、筆試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分。按綜合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總分成績同分現象,則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6、公示。
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順德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七天。
7、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提交教師招聘有關紙質材料,由區教育局審查后按常規辦理畢業生接收或人事調動手續,學校實行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畢業生報到時需持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新聘用的應屆畢業生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若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區教育局審查資料不合格的,自行放棄錄用的,所缺崗位人員按綜合總分成績從高到低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提出意見后報區教育局審批。
(二)順德生源專場公開招聘。
順德生源專場公開招聘程序與上述普通公開招聘程序基本一致,另作規定如下:
1、應聘人員僅限于順德生源應屆畢業生(含2011年、2012年畢業生)。
2、各鎮(街道)義務教育學校從招聘崗位需求總額中安排不少于50%的崗位(學科)面向順德生源招聘;各普通高中、職業技術學校從本校招聘崗位需求總額中安排不少于25%的崗位(學科)面向順德生源招聘。具體的崗位(學科)由鎮(街道)教育局,各普通高中、職業技術學校統籌確定。
3、根據招聘崗位需求,采用網絡報名形式,應聘人員網上選取招聘單位和崗位(學科)報名,網上實時顯示每個崗位(學科)的報名人數。在面試報名截止前,應聘人員可自行變更報考的單位和崗位(學科)。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學科)。
4、面試報名截止后,由招聘單位按區招聘基本條件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和確認后,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對象參加面試(應聘對象參加面試時須出示戶口簿或公安部門證明材料,并提交復印件,以確認順德生源身份),面試的組織實施與普通公開招聘一致。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對象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職位數2:1的比例,由鎮(街道)、區屬學校匯總后統一向區教育局推薦參加筆試人選。若出現個別崗位(學科)符合面試資格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3人,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數少于2人時,經區教育局審定后,可以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推薦參加筆試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