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工商考點:企業勞動爭議的仲裁
1、概念: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在查明是非、明確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依法做出裁決的活動。
2、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和仲裁庭
3、企業勞動仲裁的當事人和參加人
勞動者和企業當事人和相關第三人
4、企業勞動仲裁案件的管轄
地域管轄;級別管轄
5、企業勞動仲裁的回避制度
①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近親屬
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③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他關系
④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6、企業勞動仲裁的時效規定
當事人被害之日起6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企業勞動仲裁仲裁調解
8、企業勞動仲裁的效力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上訴。
9、企業勞動仲裁的程序和期限
①程序:立案,裁決,結案
②期限:仲裁庭外處理企業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結束。需要延期的,但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