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機芯:初級經濟師全國統一考試及相關內容介紹
初級經濟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初級經濟師考試考兩個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參加考試并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于印發及其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荚嚬ぷ饔扇耸虏亢筒糠謱I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初級經濟師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置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置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