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道路運輸的行政執法
一、道路運輸行政監督檢查
1.道路運輸行政監督檢查的定義
道路運輸行政監督檢查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通過行使道路運輸行政的管理職權,對相對人遵守道路運輸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行政決定和執行國家政策所進行的監督以及對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和運輸交易活動所進行的監督。
是一種強制性的行政行為。
目的是為了保證國家政策和法規得以認真貫徹。
2.道路運輸行政監督檢查的基本作用
具體體現在:實現平等競爭、保護合法經營、保障貨主和旅客的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運輸市場秩序、保證國家財政政策和價格政策的貫徹執行、收集信息。
3.道路運輸行政監督檢查的原則
1)監督檢查的主體要合法原則;
2)監督檢查的對象要合法原則;
3)監督檢查的內容要合法原則;
4)監督檢查的程序要合法原則;
5)監督檢查采取的措施要合法原則;
6)接受監督原則。
4.道路運輸行政監督檢查的內容
內容主要包括:經營執照、經營范圍、經營行為、服務質量、運價、票據、交通規費繳納等。
二、道路違法運輸處罰
1.道路違法運輸處罰相關概念
1)道路違法運輸的概念
道路違法運輸是指道路運輸企業或者個人在從事道路運輸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2)違法運輸行政處罰的主體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并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
3)違法運輸行政處罰的對象
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中,違反道路運輸行政法律規范,但是并未構成犯罪的道路運輸企業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