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的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并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荚嚬ぷ饔扇耸虏亢筒糠謱I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報考常識
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一般為4、5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報考條件如下:
。ㄒ唬┓仓腥A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ǘ┓仓腥A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大學?飘厴I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第二學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