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畢節市金沙縣招聘250名小學教師的通知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選崗、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應聘人員如放棄某一環節或考試成績無效的,則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二、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小學教師250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金沙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金沙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說明書》(以下簡稱《崗位說明書》)。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其中:應聘語文、數學教師崗位的,要求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可不提供);應聘英語教師崗位的,要求取得小學及以上外語學科教師資格(應屆師范類外語專業畢業生可不提供);應聘音樂、美術、體育、舞蹈、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要求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所學專業為所應聘崗位學科專業的可不提供)。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5月5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6日后出生)。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未滿2年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畢節市鄉級人口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9.金沙縣機關、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