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核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金沙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考核采取查閱個人人事檔案資料、實地考察、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通過考核,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核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撰寫考核評定材料。
在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規定的資格條件的,確定為考核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黨建網、金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內被舉報不具備聘用資格條件并經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選崗及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所應聘崗位內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如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抽簽決定選崗順序),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報縣教育局審核,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行文聘用。
選崗工作由金沙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具體崗位詳見《金沙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說明書》。
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崗位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聘用(勞動)關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否則后果自負。
聘用人員在聘用崗位最低服務三年,三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崗位,也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錄聘用考試。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如應聘人員在某一環節被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本次招聘不進行遞補。
十一、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凡發現并經查實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二、組織領導
成立金沙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此次招聘的具體工作。
咨詢電話:0857-725276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
0857-7221239(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857-7221487(縣紀委執法室)
金沙縣2013年面向社會
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