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重慶市璧山縣教育事業單位招聘31名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育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教師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專業技術人員31名,具體招聘崗位和人數詳見《璧山縣2013年考核招聘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到璧山工作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工作2年以上);
(二)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符合《一覽表》中相應崗位的專業(學科)要求;
(六)身體健康,儀態端莊,符合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報名地點:璧山縣教育委員會人事科辦公室
4.報名及資格審查: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3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在校學習學科成績表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自薦書1份;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確定為初選人員后收取)到報名點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