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按照筆試成績占30%、技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末位總成績同分的,取面試高分者),并在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公示。體檢由海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按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文件規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由海門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水平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人才網、南通人事考試網、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2.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由海門市教育局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考生應在2013年8月31日前辦結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等出現缺額時,從該專業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高分者),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3.聘用人員實行12個月見習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
4.研究生須在畢業后3年內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2269292(海門市人社局)
0513-68066087(海門市教育局)
紀律監督:0513-82229392(市紀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組)
0513-82212572(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
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 門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