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郵箱gdwmdx@126.com,材料中包含個人簡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等。
2.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5月15日。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網上初審,通過初審者通知參加考試。
4.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2)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故意隱瞞相關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行政能力及相應業務水平,不指定參考書。
筆試結束5天后,考生可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人事處網頁查詢成績。
2.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1:20的比例設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進行資格復核及面試。
(三)考察與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與應聘人員1:1的比例直接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于面試結束后,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由學校組織有關人員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并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組織考察人員進行體檢。
(四)聘用
考察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四、其他
本公告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紀委辦公室負責監督。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