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課程標準及課程結構調整介紹
一、課程標準與教學大綱
(1)用"課程標準"一詞代替"教學大綱"是考慮理論背景的轉型,教師的理解與接受,改革的傳播與推廣。
(2)課程標準是對學生經過某一段時間之后,學習結果的描述,而不是對教學內容的具體規定。
(3)課程標準是國家或地方制定共同的、統一的最低的要求。
二、課程結構調整
高中以分科課程為主。為使學生在普遍達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實現有個性的發展,課程標準應有變化(包括開設技術課程)。
三、課程管理
實行國家、地方、學校的三級課程管理。
四、教材管理制度的改革
實行國家基本指導下的教材多樣化改革,鼓勵有關機構、出版社等依據國家課程標準組織編寫教材,建立教材編寫的核準制度(現在初中教材已經實現了多樣化)。
五、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應與基礎課程改革相銜接。
要按照有助于高等學校選拔人才,有助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有助于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的原則,加強對學生能力和素質的考查,改革高校招生考試的內容,探索提供多次機會,雙向選擇、綜合評價的考試、選拔方式。
六、高中物理課程結構
1.高中物理課程由12個模塊構成,每個模塊占2學分其中物理1和物理2為共同必修模塊,其余為選修模塊。學生完成共同必修模塊的學習后,可獲4學分,接著必須再選擇學習一個模塊,以便完成6個必修學分的學習任務。在獲得6個必修學分后,學生還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發展潛力以及今后的職業需求繼續學習若干選修模塊。三個選修系列物理課程面向的對象:
選修(1):面向具有人文和藝術傾向的學生(文科)
選修(2):面向具有工科、財經和體育能力的學生
選修(3):面向具有理科能力傾向的學生
2.選修制度與面向全體學生理念的實現
(1)學生的個性差異
人的特長與發展潛能具有多樣性(哈佛大學加德納教授提出的多元智力理論)
(2)學生的自主選擇、自我規劃
在高中階段學生的認知能力和元認知能力接近成熟的程度,學生應該學會規劃自己的學習、規劃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