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試成績:
中小學教師和衛生系統護理職位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衛生系統除護理外的其他各職位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其它各職位按筆試占70%、面試占3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各科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考試綜合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出售的復習資料和舉辦的輔導班,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須在6月底前提交本人學生檔案及畢業證、身份證原件,進行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對報考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資格,不予聘用。
4、體檢
各職位根據資格審查結果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5]31號)和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7]202號)組織實施。
5、考核
體檢合格者為考核對象。考核主要內容為報考資格復查和德才表現。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執行。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試成績入圍、體檢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如有自愿放棄及資格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者,導致計劃招聘名額有空缺的,一律不予遞補。
6、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將結果進行公示,公布相應的合格人員名單。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舉報者保密,對未留真實姓名和詳細地址的舉報不予受理。請縣人大、縣政協、縣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7、聘用
經公示合格后,縣人事局行文確定聘用人選。用人單位在確定正式聘用人選后的一個月內拿出聘用方案,并報縣人事局備案。招聘對象與用人單位須在2013年8月底前簽訂聘用合同,并到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考生逾期未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祁陽縣人事局
2013年2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