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筆試考試。
筆試考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參加考試人員需持報名收據發票和本人身份證到招聘教師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地點、時間、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考試內容:報考高中階段(職業高中)專業的,考試內容為對應專業高中課程;報考幼兒專業的,考試內容為幼教心理學、教育學;報考其他專業的,考試內容為所報專業的高、初中課程內容。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職位按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講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試講面試。
筆試成績確定后,縣電視臺、縣政務網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的名單。
4、試講面試。由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專業人員組成試講面試評委小組,實行百分制。具體時間安排見準考證。
報考者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 試講面試成績×40%
根據各學科招聘名額,按照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同一職位成績出現并列時,學歷高者優先;同一職位成績并列且學歷相同時,以試講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5、體檢。面試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6、考核及公示。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縣電視臺、縣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未按時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和招聘資格。
7、聘用。公示期滿后,對合格人員進行聘用。如擬聘人員為2013年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先按實習對待,正式畢業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擇期對聘用人員進行培訓。
五、分配范圍。除涿鹿鎮、東小莊鎮、張家堡鎮和五堡鎮外的其他鄉鎮學校。
六、待遇。被聘用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列入縣事業編制,由縣財政開支,見習期一年。
此實施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