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與考核
1. 應聘者測試分為筆試、面試2個環節進行,其總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4:6的比例構成。信息技術學科按專業測試、筆試和面試3個環節進行,其專業測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按5:5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
2.筆試完成后,根據成績按照3:1比例確定面試名單,面試內容提前1小時告知應聘人員,并提供所需用品,專家評委不少于3人。
3.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說課(或專業技能測試)設立合格線,低于80分為不合格。
4. 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對專業技能考核合格人員,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則,按照1:1比例確定擬聘對象,由學校與畢業生簽訂就業意向書。
5. 擬聘對象將參加由株洲市教育局組織的復核,對擬聘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查、考核,同時對擬聘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6. 筆試及專業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株洲市二中電話通知。
四、體檢
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師范類學校招生考試體檢標準,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核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人數缺額時,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招聘崗位及職數
| 崗位名稱 | 招聘數 | 所需資格條件(含專業、年齡、學歷等) |
| 高中數學教師 | 2 | 數學及相關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高中化學教師 | 1 | 化學及相關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高中語文教師 | 1 | 漢語言文學及相關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高中英語教師 | 1 | 英語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高中物理教師 | 2 | 物理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高中歷史教師 | 1 | 歷史及相關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高中通用技術 | 2 | 通用技術及相關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高中語文 | 1 | 漢語言文學及相關專業、文學創作方向,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高中計算機 | 1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心理健康教師 | 1 | 心理健康教育及相關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
| 高中體育教師 | 1 | 體育及相關專業、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