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考辦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組織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師范院校教育學和教師具備的心理學方面相關知識,一張卷,滿分100分。
專業(yè)科目考試內容按所報崗位區(qū)分,其中,報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考初中語文科目內容;報教育心理學崗位的考普通高等師范院校相應專業(yè)知識;報中小學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崗位的考初中相應科目內容;報職業(yè)高中、大慶建設中專和大慶體校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信息崗位的考高中相應科目內容。專業(yè)科目一張卷,滿分100分。
2、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以百分計,公共科目占30%,專業(yè)科目占70%。
3、筆試加分政策。按照黑政發(fā)([2009]30號)文件精神,高校畢業(yè)生選派到大慶市農村基層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服務期滿3年內參加本次考試,筆試成績加5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高校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期滿參加本次考試,筆試成績加5分。
(二)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達不到60分者不予錄用。
(三)篩選原則
報考人數與招考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5: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將縮減招考人數或取消招考崗位;如緊缺、急需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筆試結束后,對各招考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考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累加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總成績,按招考計劃數與體檢、考核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專業(yè)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
(四)體檢與考核
用人單位負責體檢和考核工作。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因此產生的空缺崗位,原則上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
(五)公示與試用
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總成績、考核與體檢結果確定擬試用人選,統(tǒng)一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統(tǒng)一進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辦理錄用手續(xù);不合格的,不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