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杭州拱墅區招聘116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文暉中學等42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職工119名,依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參加本次招聘的42家事業單位,經費形式均為財政全額撥款,參加本次招聘被錄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編制管理。
二、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范圍和對象
招聘崗位:詳見《杭州市拱墅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12月份統一招考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招聘范圍和對象:
1.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2013屆畢業生及尚未就業的2012屆畢業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畢業研究生;(2)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3)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4)浙江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優秀畢業生;(5)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生源畢業生;(6)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
2.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3.具有杭州市區戶口在杭州市區任教的非事業編制教師(不含蕭山區、余杭區)。
4.社會人員。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35周歲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杭州市區戶口(不含蕭山區、余杭區)和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目前不從事教師工作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201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非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除外)應聘文化課教師崗位的,在報名時必須出具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發放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單(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成績單)和適用的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下同)。
201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教師崗位,師范類需提供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非師范類畢業生所需材料與2013屆非師范類畢業生相同。
其他人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在職在編公辦教師應聘教師崗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秀教師;(2)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3)杭州市區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公辦教師(不含蕭山區、余杭區);(4)夫妻分居;(5)隨軍調動。
4.具有杭州市區戶口在杭州市區任教的非事業編制教師應聘教師崗位的,須現仍在杭州市區范圍內(不含蕭山區、余杭區)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開辦的中小學、幼兒園任教,以簽有正式勞動合同及繳納的養老保險為依據(《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變動記錄》)。幼兒園教師須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須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學教師須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以上人員均須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級職稱年齡女40周歲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歲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港澳、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專科學歷的還須具有杭州市區戶口(不含蕭山區、余杭區)。
7.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 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