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民航運輸輔導:民用航空器貿易協議
該協議是GATT的第七輪多邊談判——東京回合,于1979年4月所達成的,其宗旨是通過取消關稅和盡最大可能減少或消除貿易性限制的破壞性影響,以實現民用航空器、零件及其有關設備的世界貿易最大限度的自由化。協議規定,技術貿易壁壘協議的各項規定適應于民用航空器貿易,且各簽約國不得用與GATT規定相抵觸的方式而使用數量限制(進口配額)或進口許可證要求,來限制民用航空器的進口(符合GATT的進口控制或許可證制度的除外)。反之,各簽約國也不得以商業或競爭為由,用與GATT使用規定相抵觸的方式而使用數量限制或出口許可證或其他類似要求,來限制民用航空器向其他簽約國的出口。
東京回合達成的《民用航空器貿易協議》,在1994年4月15日摩洛哥的馬拉喀什部長會議上由104個政府代表簽署的《關于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由16條案文和4個附件組成)中,是附件4中的4個協議之一。但在WTO中,《民用航空器貿易協議》僅是一個次多邊協議,并不是所有WTO成員必須參加。迄今為止,已有美國、加拿大、法國、英國、德國、荷蘭和其他歐共體國家等為數不多的發達國家簽字和接受,他們對民用飛機及零配件實行零關稅。而大部分的發展中國家均沒有參加該協議,例如WTO的成員國印度對民用飛機所征進口關稅一律為3%。
經典例題:《服務貿易總協定》中所包含的服務貿易方式主要( )。
A.過境交付
B.境外消費
C.自然人移動
D.商業存在
【答案】ABD
【答案解析】《服務貿易總協定》中所包含的服務貿易方式主要有四大類,即過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流動、商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