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輔導:施工合同管理
一、施工平行承發包模式的特點和適用范圍分別有哪些?
1.施工平行承發包模式的特點
(1)費用控制
對每一部分工程施工任務的發包,都以施工圖設計為基礎,投標人進行投標報價較有依據,工程的不確定性程度降低了,合同雙方的風險也相對降低了;
每一部分工程的施工,發包人都可以通過招標選擇最滿意的施工單位(價格低、進度快、信譽好等),對降低工程造價有利;
對業主來說,要等最后一份合同簽訂后才知道整個工程的總造價,對投資的早期控制不利。
(2)進度控制
某一部分施工圖完成后,即可開始這部分工程的招標,開工日期提前,可以邊設計邊施工,縮短建設周期;
由于要進行多次招標,業主用于招標的時間較多;
施工總進度計劃和控制由業主負責;由不同單位承包的各部分工程之間的進度計劃及其實施的協調由業主負責(業主直接抓各個施工單位似乎控制力度大,但矛盾集中,業主的管理風險大)。
(3)質量控制
對某些工作而言,符合質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則,不同分包單位之間能夠形成一定的控制和制約機制,對業主的質量控制有利;
合同交互界面比較多,應非常重視各合同之間界面的定義,否則對項目的質量控制不利。
(4)合同管理
業主要負責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招標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
業主在每個合同中都會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簽訂的合同越多,業主的責任和義務就越多;
業主要負責對多個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蹤管理,合同管理工作量較大。
(5)組織與協調
業主直接控制所有工程的發包,可決定所有工程的承包商的選擇;
業主要負責對所有承包商的組織與協調,承擔類似于總承包管理的角色,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業主的相對面多,各個合同之間的界面多,關系復雜,矛盾集中,業主的管理風險大);
業主方可能需要配備較多的人力和精力進行管理,管理成本高。
2.施工平行承發包模式的應用范圍
(1)當項目規模很大,不可能選擇一個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管理,也沒有一個施工單位能夠進行施工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管理;
(2)由于項目建設的時間要求緊迫,業主急于開工,來不及等所有的施工圖全部出齊,只有邊設計、邊施工;
(3)業主有足夠的經驗和能力應對多家施工單位;
(4)將工程分解發包,業主可以盡可能多地照顧各種關系。
[例題]下列哪種情況下,不適合采用施工平行承發包模式()。
A.項目時間很緊
B.項目規模很大
C.業主管理經驗不足
D.來不及等所有施工圖設計結束
[答案]C
[解析]C選項業主管理經驗不足時,適合采用施工總承包模式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
二、施工總承包模式的特點主要有哪些?
1.費用控制
(1)在通過招標選擇施工總承包單位時,一般都以施工圖設計為投標報價的基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較有依據;
(2)在開工前就有較明確的合同價,有利于業主對總造價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則可能發生索賠。
2.進度控制
一般要等施工圖設計全部結束后,才能進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招標,開工日期較遲,建設周期勢必較長,對進度控制不利。這是施工總承包模式的最大缺點,限制了其在建設周期緊迫的工程項目中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