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新版教材修改的內容介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的規定,對于達到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需要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1.基坑支護、降水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1)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3)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4.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2)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3)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
5、腳手架工程
(1)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2)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3)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4)吊籃腳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
(6)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
(1)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2)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3)人工挖擴孔樁工程。
(4)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
(5)預應力工程。
(6)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二)建筑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施工單位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
(三)專項方案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2)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3)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4)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5)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測監控等。
(6)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
(7)計算書及相關圖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