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輔導: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性質
在國際上將監理服務歸為工程咨詢服務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任務
1、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
2、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
3、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
1、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各主要階段監理工作的的任務
設計階段
施工招標階段
材料和設備采購供應階段
施工準備階段
工程施工階段(質量、進度和投資控制)
施工驗收階段
施工合同管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