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輔導:施工合同的索賠
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它是合同當事人之間一項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業務,是一種以法律和合同為依據的合情合理的行為。
索賠的成立,應該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前提條件:
(1)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工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2Z106052 掌握施工合同索賠的程序(P211~213)
我國索賠分兩種情況:
(1)索賠事件持續時間較短
(2)索賠事件持續時間較長
業主→承包人:反索賠 ×
承包人→業主:索賠
反索賠是一方提出索賠,另一方就同一索賠事件進行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