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本次招聘只進行筆試,不組織面試。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
筆試內容:分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
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40% 專業知識考試成績×60%。
筆試時間:2013年4月20日。
筆試地點、筆試成績等信息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發布。
(四)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加分后,下同)達70分及以上的報考對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為序,以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相同者,按照下列4種優先條件依次確定:①泉港籍;②第一學歷高的;③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的;④大學必修課平均成績高的。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審為準。
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縣(區)級計生證明、縣(區)級綜治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件。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相應專業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辦理證明。
資格復審時,如遇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考生自負全責。
(五)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者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公示聘用
資格復審及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對象在泉港教育信息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給予辦理就業手續(簽訂就業協議書),并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同一職位中如有多個不同單位,由該職位所有擬聘用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優先選擇應聘單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前述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的4種優先條件依次選擇聘用單位)。本次聘用教師五年內不得申請工作調動。
四、其他事項
(一)本通告所指泉港區(泉州市)生源是指高考前戶籍在泉港區(泉州市),或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戶口在泉港區(泉州市)的報考人員。
(二)2013年應屆畢業生最遲須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其他報考人員上述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1日。
(三)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筆試成績70分及以上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四)為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在泉港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監督電話:0595-87971089、87991016.
(五)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宜的相關信息均在泉港教育信息網(http://www.fjqgedu.com/)首頁的“公告欄”上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港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5-87790188、87971078.
附件:泉港區2013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職位一覽表
中共泉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泉 港 區 教 育 局
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