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某跨地區經營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總公司設在北京,在天津和廣州分別設有一個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共實現應納稅所得額1000萬元,假設企業按季預繳,企業所得稅率為25%。另外,天津、廣州分公司2010年度的經營收入、職工工資、資產總額分別為20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和1800萬元、100萬元、2000萬元。經營收入、職工工資、資產總額的權重依次為0.35, 0.35. 0.30.2012年7月,該企業按規定在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之間計算分攤稅款就地預繳。
86.該企業2012年第二季度的應納企業所得稅為( )萬元。
A.150
B.200
C.250
D.330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1000*25%=250
87. 總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攤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為( )萬元。
A. 50
B.125
C.150
D.250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250*50%=125
88.廣州分公司就地分攤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為( )萬元。
A. 50.00
B.69.75
C. 91.25
D. 125.00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125*[0.35*(1800\2000) 0.35*(100\200) 0.3*(2000\2500)]=125*0.73=91.25
89.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攤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為( )萬元。
A. 33.75
B. 55.25
C. 75.00
D.125.00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125*[0.35*(200\2000) 0.35*(100\200) 0.3*(500\2500)]=125*0.27=33.75
90.關于該企業匯總納稅管理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北京總公司需進行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B.天津分公司需進行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C.廣州分公司需進行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D.天津、廣州分公司均不需進行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參考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