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學技能測評
教學技能測評采用講課和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百分制計分,60分為合格線。其中講課分值為70分,專業技能測試分值為30分,最后按測試成績的40%計入總分。評分時,評委依據統一評分標準進行評分。統計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為教學技能測評成績。
(1)、講課
采取面向評委講課的形式。備課90分鐘,講課15分鐘。
(2)、專業技能測試形式:①聲樂(10分):考生自備一首歌,采取清唱的方式測試,不得伴奏。②舞蹈(10分):考生自備一個舞蹈曲目,自帶伴奏帶(僅限為磁帶,準備兩盤,并倒到你使用音樂的指定位置)。③鋼琴(10分):考生自備一首曲目,要求脫稿演奏。
3、考試要求:考試的各個環節(出題、保密、試場設置、考場紀律、監考、閱卷、登分、違紀處罰等)均參照高考的要求嚴格組織實施。
4、考試地點和時間另定。
七、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排序,以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參照《高等師范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進行,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順次遞補。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額,順次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節假日除外)。
十、工資待遇
參照國家正式幼兒教師的工資待遇標準執行。
十一、聘用與管理
對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填寫《馬村鎮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審批表》(一式四份)。經鎮中心校審核后報鎮政府批準后錄用。
根據人事制度改革要求,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錄用人員要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和聘用單位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納入聘用制管理。試用期滿,根據合同條款,對錄用人員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續聘或解除合同。
十二、紀律與監督
為了加強對招聘工作的有效監督,在鎮黨委的領導下,由鎮人大和鎮紀檢人員共同組成招聘工作紀檢監督組,對整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0356-5822400 0356-5821189
馬村鎮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組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