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7—18日。
2.報名地點:教育事業單位在區教委組織人事科報名;
衛生事業單位在區衛生局組織人事科報名。
3.資格審查:根據招聘崗位和條件,比照應聘人員在校專業成績、實際表現等情況,通過面談、問答、演講、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咨詢電話:巴南區人力社保局事業科:66239580;巴南區教委組織人事科:66227003;巴南區衛生局組織人事科:66246609.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采取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的方式進行,由巴南區人力社保局與巴南區教委、巴南區衛生局聯合組織。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特殊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比例。
考試考核時間:以電話方式,另行通知。
考試考核分值100分,60分為合格。考試考核內容及方式如下:
①教育事業單位:主要考察教師基本素質、課堂運用知識和組織教學的基本能力等。其中,藝體類、信息技術、中職專業教師還須進行實作考試,占考試考核成績的60%。考試考核由各學科專家組現場確定講課或實作內容,考生抽簽。考試考核成績當場宣布。
②衛生事業單位:采取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護理等對操作要求較強的崗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加試實作考試)。考試考核成績當場公布。
考試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得確定為簽約人員。考官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應在評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考試考核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說明,送區人力社保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五、招聘人員的確定及簽訂就業協議
簽約人員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由招聘單位與之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并約定服務年限、違約金等相關事宜。若最后一名簽約人員考試考核成績出現并列時,以學歷高者優先,若學歷相同者,則進行加試。因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在該學科考試考核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與考察
簽約人員于2013年7月31日前憑就業協議并帶上學籍檔案、相關資料到區教委、區衛生局報到并統一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有關體檢項目和標準,結合本崗位(行業)的實際需求執行。體檢中,切實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利,認真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9號)的有關規定。
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