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語文文體閱讀知識與技巧
領會“九大”說明方法
1、舉例子
2、分類別:把事物或事理按一定的標準分成若干類,然后依照類別,逐一加以說明。
3、列數據
4、作比較:事物或事理作比較
5、下定義
6、打比方
7、畫圖表:如產品設計圖、軍事行動路線圖、統計表等。
8、作詮釋:下定義與作詮釋的區別是:定義要求完整,即定義的對象與所下定義的外延要相等,并且要從一個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內涵;而詮釋并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內涵就可以了,并且解釋的對象與做出的解釋外延也可以不相等。
如:A:詞是能獨立運用的最小語言單位“這個定義,主語與賓語的內涵與外延完全一致,可以顛倒。即說”能獨立運用的最小的語言單位是詞“也行。
B :而"鈾,是銀白色的金屬",則是詮釋,其內涵與外延都不相等,"鈾"的外延要小于"銀白色的金屬"的外延,因而主語與賓語不能倒過來說,即不能說"銀白色的金屬是鈾"。
作詮釋的語言雖不像下定義那樣要求嚴格,但也須簡明、準確、通俗易懂。
9、摹狀貌:就是通過具體的描寫揭示事物的特征
如:《中國石拱橋》中“這些石刻的獅子,有的母子相抱,有的交頭接耳,有的像傾聽水聲,千態萬狀,惟妙惟肖”。
巧記:分列作下舉,打摹作畫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