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格復審
成績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的,應按珠海市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提交附件2要求的材料辦理資格復審手續(xù),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試方式
(一)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本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務必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如未填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配發(fā),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場設在珠海,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三)考生必須在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自行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凡在我市報名的考生,其證書均由我院負責發(fā)放。
(五)根據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有關考試用書請登陸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