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2013年吉林關于經濟師報名條件的通知
| 經 濟 | 中級 | 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 中專 | 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 |
| 不限 | 大學專科 | 從事經濟工作滿6年 | ||
| 大學本科 | 從事經濟工作滿4年 |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從事經濟工作滿2年 | |||
| 碩士學位 | 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 初級 | 不限 | 高中以上 | 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 |
| 一、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精神,各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對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參加考試報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