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民航運輸輔導:盲人和聾啞旅客
盲人旅客是指雙目失明,單獨旅行需要承運人提供特殊服務或有成人陪伴旅行的成人旅客。眼睛有疾病的旅客不屬于盲人旅客,應按病殘旅客的有關規定辦理。
聾啞人旅客是指因雙耳聽力缺陷或者不能說話的旅客,不是指有耳病或聽力弱的旅客。
分類:
(1)無成人陪伴(單獨旅行)的盲人旅客或者無成人陪伴(單獨旅行)的聾啞人旅客;
(2)有成人陪伴的盲人旅客或者有成人陪伴的聾啞人旅客。
單獨旅行的盲人或者聾啞人,必須在定座時提出申請,經航空同意后,在航班起飛前48小時內 購票(此類旅客運輸受限制),并由其家屬或他的照料人填寫《特殊旅客(無成人陪伴的盲人/聾啞人)乘機申請書》。不滿16周歲的盲人或者不滿16周歲的聾啞人單獨乘機,航空公司將不予承運。
四、孕婦及新生兒
(一)孕婦運輸
由于飛機在高空飛行,高空空氣中氧氣相對減少,氣壓降低,對孕婦乘坐飛機有一定的限制條件。盡管有研究表明,妊娠期的任何階段乘坐飛機都是安全的,但為了慎重起見,航空公司通常對孕婦乘機制定了一些規定,只有符合運輸規定的孕婦,承運人方可接受其乘機。
懷孕不足八個月(32周)的健康孕婦,可按一般旅客運輸。懷孕超過八個月(32周)的孕婦以及懷孕不足八個月,且經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者,一般不予接受。
懷孕超過八個月但不足九個月的健康孕婦,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乘機,應在乘機前72小時內交驗由醫生簽字、醫療單位蓋章的“診斷證明書”一式兩份。內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齡、懷孕時間、預產期、航程和日期、適宜乘機以及在機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項,經承運人同意后方可購票乘機。不接受懷孕超過九個月的孕婦運輸。
(二)嬰兒運輸
由于新生兒的抵抗力差,呼吸功能不完善,咽鼓管又較短,鼻咽部常有黏液阻塞,飛機升降時氣壓變化大,對身體刺激大,新生兒又不會做吞咽動作,難以保持鼓膜內外壓力平衡。因此,對嬰兒乘坐飛機要有一定的限制條件。航空公司規定新生嬰兒出生不足14天不能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