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煙臺市芝罘區招聘68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等規定,2013年煙臺市芝罘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8名。現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圍、條件、學科及數量
(一)招聘范圍
1、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取得學位)畢業生可以報考中小學教師、特教、幼兒園教師崗位;
2、2013年、2012年、2011年國家統招全日制專科學歷煙臺市區生源(生源地指參加高考時學籍所在地)的畢業生可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
3、定向招聘崗位僅限于以下人員報考:參加煙臺市招募的和煙臺市生源參加我省招募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符合報考條件人員(以下簡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兩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考的人員。
4、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可按國家統招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對待,但必須于報名結束之日前,取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手續。
(二)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熱愛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亂紀行為,沒有受過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
3、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能正常從事教育工作。
4、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限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專科、本科學歷,限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英語需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且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報考英語教師崗位需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且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通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考試并取得證書;普通話等級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報考英語、語文教師崗位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幼兒園教師、特教教師崗位的考生不受英語等級限制;
6、凡符合報考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特教崗位的考生不受教師資格證限制。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所載專業(任教學科)應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具體崗位專業需求請參照《煙臺市芝罘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學科)指導目錄》。報考的考生均須于2013年7月底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經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需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其它地區中小學教師報考,須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公開招聘人員的回避問題,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11】31號)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的單位或崗位。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08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參加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