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臨沂平邑縣招聘110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3年度平邑縣公開招聘110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心理障礙;
6.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應聘人員應為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或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82年5月6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95年5月6日至1977年5月6日期間出生);
8.已在平邑縣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聘人員,不受生源地和戶籍限制。應聘高中教師須是臨沂市生源或具有臨沂市常住戶口;應聘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須是平邑縣生源或平邑縣常住戶口;
9.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10.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其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3年5月6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及相關證書。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并出具證明。
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1年以來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參加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由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采取同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5月6日-5月10日。
招聘單位網上初審及報名查詢時間:2013年5月6日—11日16:00.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陸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yrs.gov.cn)或臨沂人事考試信息網 (http://rsks.lyrs.gov.cn),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專業名稱必須填寫規范完整,與本人畢業證一致,填寫至少2個聯系電話),且須在報名時上傳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初審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應聘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臨沂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